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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端设备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有关企业:
     
          近期,市发展改革委对市级财政统一配备端设备的企业进行了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设备专项检查。经查,部分企业因端设备存在采集或上传程序故障等,仍通过手工方式上传数据,导致数据上传不及时,影响监测数据质量。为扎实做好问题整改,确保能耗数据安全、及时上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端设备故障整改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端设备技术规范》等规定,企业应按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工作,企业端设备应实现采集、分析、汇总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并将数据上传到政府平台的功能。
     
    1.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端设备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更换设备、软件或调整传输网络等措施,于2024 年 2月底前整改完毕,实现在线采集、上传。请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于 3月 5日前,将辖区企业整改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综合执法打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市发展改革委综合执法支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企业整改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自主选择所需软硬件设备和服务。发改部门不指定产品或服务单位.
     
    二、企业端设备资产管理
     
           企业端设备已划拨到各县(市、区,属于县级国有资请各县(市、区)发改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划拨到辖区内的企业端设备加强管理,按需调配,对确实无法使用的端设备,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来源:发展改革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