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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采集要求

发布时间:2020-12-23 浏览次数:


    1、数据采集要求

    1.1各类数据采集要求如下:

            a) 电力数据采集。重点用能单位的电力购进、消费或产出、外供数据,可通过具有通信接口的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采集。电能表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直接连接能耗监测端设备。

            b) 热力数据采集。重点用能单位的热力购进、消耗或产出、外供等数据,可通过两种 方式采集:一种是通过管道进出口处的智能热力仪表,得到热力累积数据,该数据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发送到能耗监测端设备;另一种是通过对蒸汽瞬时流量、压力和温度的计量仪表数据进行采集,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送至热力积算仪中,并由其将计算得到的热力数据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发送到能耗监测端设备。

            c) 气态物料数据采集。在输送气态物料管道进口管或出口管段安装智能气体流量表, 得到该类气态物料的流量累积数据,将该数据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发送到能耗监测端设备。

            d) 液态物料数据采集。在输送液态物料管道进口管或出口管段安装智能液态流量表, 得到该类液态物料的流量累积数据,将该数据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发送到能耗监测端设备。

            e) 固态物料数据采集。在用能单位进出厂和消耗等环节,通过汽车衡、轨道衡、皮带 秤等称重仪表及计量系统,得出该固态物料的累积数据,将该数据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发送到能耗监测端设备。

            f) 能源折标系数采集。各能源品种折标系数的选择,本着尽量接近实际情况的原则确 定。对于有检测条件的企业,由企业按照其实际情况填报或从企业已有能源管理系统中在线采集,对于没有检测条件的企业,采用国家公布的《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中规定的参考折标系数进行分析、计算。

    2、系统对接要求

    系统对接要求如下:

            a) 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用能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和用能单位资源计划管理系统中包含能 源消费数据的,宜通过相应接口(如 SQL等)获取能源相关数据。

            b) 生产监控管理系统采集。用能单位已构建企业生产监控管理系统(如SIS、MES

    等)。能源数据宜通过相应接口(如 SQL等)获取能源相关数据。

            c) 工业控制系统采集。用能单位已安装工业控制系统(如DCS、PLC、FCS 等),且控制系统中已包含能源相关数据的,可通过OPC等方式从相应系统中获取数据。

            能耗监测端设备可通过接口与其他信息化业务系统对接,获得数据;生产现场安装的能源或非能源(统称物料)计量仪表,具备远传通信接口的,可直接接入能耗监测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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