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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气候安全观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次数:


      可促进经济和环境双赢

      由于人类活动的加强,环境容量问题已经延伸到气候容量,气候变化对化石能源活动的约束性明显加大。全球既面临着人类活动造成的气候变化的强度和规模激增,又面临着气候变暖造成的气候容量空间的明显萎缩。

      目前,全球许多地区气候容量空间正在趋于饱和,有些地区还出现了超载,气候风险总体正在不断升高。《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在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后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使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早日实现。实现这一目标首先是我国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气候变化主要原因在于化石能源燃烧排放温室气体。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必须进行碳约束下能源安全管理。2018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45.8%,提前达到了2020年的目标。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9.4%,提高至2018年的14.3%。尽管如此,必须注意到,从2006年以来,我国已是全球排放二氧化碳最多的国家,节能减排、改变能源偏煤尚需作出艰巨努力。重要的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的低碳转型,不仅能助推新能源的发展,而且能推动新型的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双赢。

      以国际视野和长远战略眼光审视我国的能源安全,应综合以上三个观念,立足于增强能源现代化的核心竞争力,占领未来能源科技的战略制高点。


    来源:国家节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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