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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进度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次数:


    一、建设要求


            山东省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结合重点用能单位的“千万”行动,年综合能耗达到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应建立接入端系统并遵守相关规定上传能耗数据。 2019年,年综合能耗10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1543家,其中“百家”企业(年综合能耗300万吨以上标准煤)11家;“千家”企业(年综合能耗50万吨-300万吨标准煤之间)114家; “ 万家”企业(年综合能耗在10,000吨至500,000吨标准煤之间)1418家。

    二、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对到2020年底该地区主要能耗单位能耗监测数据的要求,并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分三期实施。

            第一批,在2020年9月底之前,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选择了淄博,潍坊,济宁,枣庄,原莱芜5个试点示范城市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聊城示范发挥领导作用,基本实现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接入端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

            第二批,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完成了全省128个“ 100”和“ 1000”重点用能单位,这些重点用能单位获得了中央和省级节能补贴的补贴。并建立了能源管理中心接入终端系统的建设和数据访问。

            第三批,在2020年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了全省1418个重点用能单位的接入终端系统建设和数据访问。能耗在线监控系统通过分析关键能耗单位的能耗状态报告数据,并结合所报告的数据进行实时能耗监测数据分析,以快速,真实地反映企业,行业和企业的能耗趋势。地区。经济发展的联系规律,节能预测预警信息的获取与发布以及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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