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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电力行业2018年行动计划-开启电能及能源管

发布时间:2018-06-11 浏览次数:


    各市经信委,省电力公司、晋能集团,各发电集团及相关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18年全省经济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实现2018年全省电力行业平稳运行,我委研究制定了《山西省电力行业2018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山西省电力行业2018年行动计划》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推进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全省电力平衡和保障能力,促进电力行业与上下游深度融合、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年度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要求,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破解制约全省电力产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深化电力自身及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发展,实现山西电力供应安全、科学、节约、高效发展。

        主要目标: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交易规模达到600亿千瓦时以上;健全电力市场秩序,规范电力交易机构运行,建立山西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和制度;推进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吕梁局域网建设和启动运行;支持江苏等受电省份在晋控股或参股外送电源项目,扩大电力外送,全年外省电量力争达到800亿千瓦时;全年关停淘汰煤电机组100万千瓦以上;推动工业企业建设电能在线监测系统,促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向智能化、系统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电力市场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方案》要求,重点做好市场供需调节和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建立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制度,根据国家安排适时开展现货交易,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电力交易机构运行,提升交易服务和交易信息管理水平。

       (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要求,研究制定《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全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力争达到600亿千瓦时以上。深化电力行业对标,寻找差距和短板,探索破解煤电矛盾的途径,推进电力“代加工”、煤电一体化厂用电等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实施。

       (三)建立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省政府下发的《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和《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山西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和制度,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对失信企业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并纳入国家联合惩戒体系。

       (四)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建设。按照我省放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列入国家或我省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加快建设,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试点项目尽快确定项目业主;继续推进中润吕梁铝循环产业园区局域电网建设,协调省电力公司做好局域网启动调试,保障中润项目投产用电,形成局域电网供电价格比较优势和我省煤、电、网、载能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

       (五)拓展省内外用电市场。进一步加强与江苏、河北、天津等受电省市的沟通协作,跟踪签订和落实政府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市场换项目、容量换项目”,支持江苏等受电省份在晋控股或参股外送电源项目,扩大电力外送;推进山西发电企业参与受电省份的电力直接交易,更大程度地参与全国电力市场;研究制定《山西省“煤改电”居民采暖用电参与市场交易试点方案》,支持新能源企业与煤改电居民用户开展电力交易,降低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扩大省内电力消纳能力。
       (六)打好煤电去产能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精神,按照省经信委、省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经信电力字〔2017〕331号)要求,会同环保、能监、发改、人社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或经改造仍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煤电机组,及时列入2018年关停计划,全年关停淘汰煤电机组100万千瓦以上。
       (七)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新下发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有机结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市经信委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对接沟通,在摸清实情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能落地、见成效。

       (二)细化责任落实。对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要细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推进档案,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跟踪、有督促、有总结。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按照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加强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