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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责任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次数:



            山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展情况及成效,已纳入国家审计和监督检查重点范围,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考核,积极推进系统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把各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纳入市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接入端系统建设、未按要求上传数据或不能维持系统正常运行的重点用能单位,上报国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惩戒。

            各市发展改革委要联合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监管,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未按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拒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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