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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不配合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会怎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



            重点用能单位一定要对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认识到位,不能单纯理解为能耗系统只是为了企业而建。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资源环境问题日渐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像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所以,必须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降低能耗、物耗、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随着节能工作向系统化、信息化、精细化方向不断发展,节能领域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深挖、细挖节能潜力成为必然趋势。

            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探索将系统建设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管理,或与碳排放、用能权交易等工作相结合,多管齐下推动系统建设。

            各地区应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契机,抓住产业变革、能源革命的历史机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与节能环保产业深度融合,激发节能环保产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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